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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应急照明灯常识

返回列表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4-18

    1)消防应急标示灯。其位置设在太平门顶部和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采用单应急方式,火灾时由消防控制室发出信号接通。

    (2)消防应急照明回路。该回路的照明平时起正常公共照明的作用,可通过照明开关控制。火灾时能转入应急状态,直接接通应急疏散照明灯具,此时开关处于失控状态,消防应急照明不受开关控制。

    (3)一般公共照明回路。此类照明是一般公共照明,不属应急照明,故可不接在带蓄电池的回路,火灾时也不要求立即接通。该类照明接在事故照明配电箱的普通回路可节省单独设置配电箱的费用,不增加蓄电池的容量,管理比较方便。

    (4)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应急电源配电箱还可以提供消防控制所需要的直流电源。

    (5)对变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计算机房及发生火灾仍需坚持工作的重要房间,应单独设置应急电源箱,应急照明应保证平时正常照明的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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